关于调整《环境与资源法专题》与《能源法专题》
admin发表于2010-03-12 星期五 15:19

关于调整《环境与资源法专题》与《能源法专题》

授课课程时间的通知

 

各位同学:大家好!

    学校规定两周的选课时间已经结束。经与本学期选修《环境与资源法专题》与《能源法专题》课程的研究生同学等商量,决定从第三周开始对两门课程的教学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将每个时段2学时改为3学时,即周一、周二上午83011303学时);地点在陈明楼502室。

    具体办法见各课程通知。

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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