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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欢迎您来到课业论坛,希望您在这里能够度过美好的时光。请您在这里遵守一切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度、政策等规范,并同时遵从下述的秩序规则:

一、不要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政治或社会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捏造事实对政府或公务员的进行批评、讽刺。
(10)恐吓的、骚扰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庸俗淫秽的、涉及他人隐私的、种族歧视的、不道德的内容。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不要链接违反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度等规范的信息;
三、发文不能含有下列商业广告内容:
(1)要求他人留mail用于发送商业信息。
(2)发布有偿服务信息。
(3)发布商业性广告或反复宣传其他网站。
四、应当遵守下列发文规则:
(1)尊重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拒绝不良行为,自觉维护论坛秩序。
(2)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要用虚假信息欺骗他人。
(3)应当尊重他人的言论自由,有不同意见者可以友好辩论,不搞污辱谩骂等人身攻击。
(4)不能有发无内容的空帖、发内容庞大的垃圾贴、多次重复发帖等恶意行为。
五、学员在本论坛上的所有称谓需遵守如下规则:
(1)不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命名;
(2)不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命名;
(3)不以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命名;
(4)不能有不文明、不健康的名字;
(5)不能有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6)不能以图形符号为名字。
六、学员应自觉维护本论坛秩序,接受论坛管理人员的管理。
七、此规则自公布日起执行,北京大学法学院远程教育办公室对此规则有最终解释权。

如您对上述规则不予认同,可以不在此论坛上发言,而您一旦发言即表示接受上述规则的约束。
凡违反上述规则者,将酌情给予删除发言、限制发言权限、取消用户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并有违法嫌疑者将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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