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与财产权——环境保护的所有权制度比较研究》中文版序
欣闻北京大学出版社决定翻译并出版我的著作《污染与财产权》中文版,我深感荣幸!在我看来,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在 21 世纪会比中国更为重要,因此中国法律制度、政策的改革和发展将会对世界大多数的、甚至是所有的国家带来重要的影响和启示。
在这本著作中,我试图告诉政策的制定者们,财产权体制——包括私人财产权、公共 / 国家财产权,以及各种各样的共有财产权——是怎样影响保护自然环境免受废物、污染以及其他形式的环境退化威胁的努力。理论上,财产权体制的选择经常会被表述为如下非此即彼的情形:要么是绝对的私人财产权,要么是绝对的公共 / 国家财产权。我认为,这种表述实际上是一种误导,因为根本就不存在我们通常所说的 纯粹的 私人财产权或者 纯粹的 公共财产权。事实上,所有的财产权体制都是由私人权利、公共权利以及 / 或者共有权利组成的混合体,只不过它们在天平上的轻重程度不同而已。此外,没有任何一种单独的财产权体制在所有的情形下都能够达到最佳的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保护水平。哪种财产权体制才是“最佳”的所有权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千变万化的条件,包括经济、生态、文化和历史情形等。其实,公共财产权、私人财产权以及共有财产权(即当地使用者群体的所有权和管理)它们都有实质的、但却是有限的效用。没有哪一个经济发达同时环境优美的国家会完全依赖于单一的财产权体制来保护资源或者抵抗污染。
这个结论对于像中国这样一边发展经济、一边试图减少环境破坏的国家来说,尤为重要。
在此,我要感谢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和他的博士生们认真细致地阅读并翻译了我的著作,同时还要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以及本著作的最初出版者剑桥大学出版社。由于他们共同的努力,才使得本著作中文版的出版成为可能。
丹尼尔· H ·科尔
2008 年 7 月于印第安纳波利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