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我国环境法学创始人之一、北京大学金瑞林教授从事法学教育五十周年之际,北京大学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中心于 2009 年10月17-18日在法学科研楼四合院举办了“瑞林• 2009 环境法博士生全国学术会议”。
北京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最早在国内设立环境法博士点的高校。本次会议旨在为国内高校在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提供学术交流平台,推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生与国内著名法学学者对话,促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的互动。本次会议的主题为“环境法学方法论与学科建设”,由参会博士生围绕环境法学科建设、环境法学研究方法以及我国高校环境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现状与问题等三个议题展开讨论,并就各博士点有关博士生教学和科研状况进行经验交流。
来自重庆大学、福州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10所具有环境法学博士点或具有环境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的高等法学院校派出博士生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17 日上午八点,会议正式开幕。在简短的开幕式上,北大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中心汪劲教授简要介绍了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并代表北大法学院对参会博士生表示热烈的欢迎。德高望重的金瑞林教授也专程参加了开幕式。他在致辞中说,非常高兴看到今天全国10所高校环境法博士点的博士生代表来到北大共同探讨环境法学教学科研的方法问题。他指出,1993年创建环境法博士点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在环境法教学科研领域以及相关法律实践工作的高水平专门人才,中国环境法学的发展和壮大需要更多的高水平法学人才参与。在回顾和分析中国环境法治和环境法学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金教授勉励博士生们要勇于开拓创新,将中国的环境法治水平和环境法学研究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陈海嵩博士代表参会博士生致辞,感谢北大法学院召开国内首次环境法博士生会议,表示一定会努力“发现自己的热爱”,把金瑞林教授等前辈开创的环境法学发扬光大。开幕式结束以后,金瑞林教授、汪劲教授与全体参会代表合影留念。
在 17 日上午和 18 日上午的会议中,参会代表就环境法学科建设、环境法学研究方法以及我国高校环境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现状与问题等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17 日下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古朴典雅的四合院院子里,在秋高气爽的蓝天白云绿树下,会务组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露天师生对话会。在汪劲教授的主持下,北大法学院周旺生教授、尹田教授以及徐爱国教授从各自的学科背景出发,畅谈了自己对于环境法学研究的看法,博得同学们的阵阵笑声和掌声。在两个半小时的对话中,参会博士生与北大名师之间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18 日上午 12 点,本次会议顺利闭幕。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王社坤作了会议总结,指出本次大会求真务实,既深入探讨了环境法学学术问题,又增进了参会人员之间的友谊,使每一位参会人员都受益良多。
参会博士生纷纷表示希望此种形式的环境法博士生会议能够定期举办,以促进环境法学博士生的学术交流,推动中国环境法学的发展。
在闭幕式上汪劲教授表示,北大要以成功举办本次会议为契机,牵头建立全国高等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环境法博士点联席会议机制,并且今后将每两年举办一次类似的全国性环境法博士生学术会议。此外,还将相应举办博士生导师全国会议,不断探索博士生培养方法和标准,共同提高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水平。
